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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2-05-29 16:14:04 热闻 我要投稿

问:刑事辩护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1、正在执行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包括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依据其他法律、法规被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人。2、在我国进行的刑事诉讼中,外国人、无国籍人依法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为其辩护。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刑诉法》第37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作为刑事辩护人进行辩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在我们国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1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当然在委托这个过程当中是需要对方予以授权的,所以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相关的委托书的,将委托的事项明确。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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