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秦国自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开始,历经六代百年最终统一天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
秦朝之所以能够在六国纷争中脱颖而出,除了因为其百年来未出昏王,和千古一帝秦始皇的横空出世,更重要的来自于其发展的根源——法治。
何为法治,用最简单的一个词来解答,那就是规则,一切皆在“法”的规则内执行。并非以仁义教化而使人知礼守义,而是以规则和标准来告诉人们,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
有功则赏,有过则法,一切皆有规矩,无人可以违背。这就是最朴素的法,也是秦国得以发展的根基。
题目中所说的,秦国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这个题目本身就值得推敲,后世很多人都在论述秦灭亡之原因,其中一条就是说“秦法严苛”。
在我看来,秦法严苛固然是真,但这绝非是秦国灭亡之根本。秦之所以亡,恰恰是因为秦的管理本身就是在乱法。从统治中央,到地方都在“乱法”。
分析商鞅变法何以成功提及秦国之统一必然要提及商鞅之变法。商鞅已经成为后世变法者追逐的目标。只不过商鞅变法涉及的面过于广,我们无法一一列举,那我们就掐重要的来说一说。
1、商鞅变法前的准备工作:立木为信
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一个小故事。商鞅与秦孝公交流后,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开始为变法做筹备工作。这个筹备工作除了要说服群臣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让百姓信“法”。
为了让百姓们可以信法,商鞅做了这样的一件事: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这个故事虽然短小,但道出了商鞅以及后世所有变法者成功的首要准绳:令行禁止。想要变法就必然要有法令,无论再好的法令,执行才是王道。这是变法成功之根本。
2、商鞅变法之核心思想:法是针对所有人而设定的
儒家思想中的“礼”让人从一出生就有了阶级的划分,而商鞅变法中的“法”,让人的阶级之分可以通过努力而去改变。
淡化贵族观念,让贵族不再有之前的福利,这是最为朴素的公平的思想。在《垦草令》中,有过这样的一条法令: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
3、商鞅变法能够被百姓所接受的原因:重农耕重军功,“功”是赏罚晋升的标准
商鞅变法在秦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百姓们因为商鞅变法而得到了实际的好处。
春秋战国是属于贵族的时代,平明百姓的出头之路很少。虽然秦国这个现象不严重,但到了秦孝公时期,秦国也形成了自己固定的贵族团体。
统一六国、发展秦国不可能依靠这些人。只有打破这一固化的阶层,才能让更多的人为国家效力。为此,商鞅推出了建立在军功与农功之上的赏罚机制:
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这只是有关军功的一个法令,但可以说明的是,军功成为了底层人晋升的一个途径,所以百姓们会支持他。
商鞅之法是否为苛法对于商鞅之法,自古以来就褒贬不一。希望变法图强者,《商君书》就是圣经,商鞅就是超越了孔子的存在。而反对的人,觉得商鞅之法过于苛刻,违背了人性。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么?咱们拿商鞅变法中几条受人指责的法令来看一下:
1、后世人最为抨击商鞅变法内容的就是其中的连坐法。认为这种连坐失去了人性,为什么一个人犯错会那么多人受牵连。
实话实说,这条法令确实有些苛刻,有些不近人情。但商鞅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他并非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避免人们违法。
以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来在根源上杜绝人们去违背法律,虽然苛刻,但也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可以想到的最容易执行的方法。
2、违法后所受到的惩罚过重,在秦律中对于违法惩罚是有所规定的,譬如说:
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罚处徭役三十天。
这么规定重么?的确重。但就像我所说的,重法的目的不在于法,而在于守。
简单来说,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法的轻重那就是一张纸,再重的处罚对你都是无效的。何必会因为法重而攻击法令。
3、焚烧儒家经典,“禁民智”。“禁民智”这种做法,我是坚决反对的。只有普及教育,开化民智才能够推动社会发展。
但商鞅的做法是在“禁民智”么?这个“禁民智”的帽子一定是儒家思想的坚定拥护者扣给商鞅的。因为商鞅主要是在针对儒家,可谁又规定了儒家思想就是民智呢?
商鞅这么做是有其社会背景的。当时的底层百姓有几个人能看到儒家经典,能读儒家经典的几乎都是贵族阶级。
而儒家思想中的“礼”本身就是对阶级的一种划分。作为一心要淡化这种观念的商鞅,自然不会让这种思想广泛传播。
说白了,商鞅要禁的其实是阶级,而非民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与其让百姓们接触这些东西,还不如让他们种地、当兵更能得到实惠。所以说,商鞅的“禁”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是符合当时秦国社会背景的。
整体来看,商鞅所行之法,虽有苛刻之处,但基本上还是符合社会背景需要的。
亡时之法非兴时之法人们在总结秦朝灭亡原因的时候,都会提出来律法苛刻这一原因。这究竟是不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呢?
个人是持有否定态度的。因为秦朝灭亡时候的法令已经与成功时候的法令出现了矛盾。
1、秦法已经不在公平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对天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等一系列标准化改革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紧接着,他以苛法对待天下百姓,繁重的劳役让百姓们苦不堪言。
但如果我们去仔细的了解一下,我们就会发现,秦帝国的苛刻是针对山东六国的百姓,但对原秦国百姓却并非如此。
秦时皇的确很牛,但是他有历史局限性。统一六国后的他,虽然已经成为了天下之主,但他并没有能够把山东六国百姓当成秦国百姓一样对待。
到了秦二世的时候,这个情况愈演愈烈。或许是因为秦国长期以来受的不公平待遇,秦国对山东六国的百姓有一种报复性的压迫。原山东六国的百姓与原秦国百姓的待遇相差太大,法已经无公平可言。
2、秦法已出现乱象
商鞅之法,有一个内容很重要,那就是重农耕。秦国后来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就是因为秦国重视农耕,让秦国有了充沛的战略资源。
可在秦国统一六国之后,为了修建长城,建秦始皇陵而大量的征徭役。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原山东六国的百姓没法很好的务农。
作为农业社会,务农是生活必须工作。精壮男子都被征徭役了,那生产怎么办。忽视了生产,百姓则无法生存。
秦法之前也的确苛刻,但苛刻的原因是为了让人守法。并没有因为苛法而轻视了百姓生活的必须品。但秦国灭亡时候的苛法忽略了百姓的生存,这是秦国在灭亡时候的乱法所体现。
结语律法苛刻的确是秦国灭亡的原因之一。在加上山东六国的遗臣都不甘心被秦国统治,秦二世的昏庸无能,一系列的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了秦国的灭亡。
但我们读历史,需要有一种全局观去读。我们需要把其灭亡时候的法同兴盛所行之法进行对比。
虽然法的本身并没有大的改变,但在执行的时候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秦国兴盛时候所行之法的核心是公平,能够推动秦国发展的是重视生产和军功。但在秦国统一六国之后,对山东六国的百姓已经无公平可言。
多次的征徭役,让本就刚刚经历完战火的天下百姓,失去了恢复生产力的时间。这与商鞅变法时候的重视生产力是矛盾的。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秦法是完全可行的。但如何执行,是否还能够合理的执行才是关键所在。
失去公平,忽视生产的执行让秦法“乱”了。那么本就是建立于秦法而发展起来的秦国,在法乱之后又怎能长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