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民事律师-情侣分手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情侣分手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的钱财分手是否可以要回要分情况看待。
1、一方自愿给对方少量的金钱物品,这具有赠与性质,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要求对方返还。
2、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了更多的钱给对方买衣服和装饰品;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
此外,如果个人借婚姻索取财产,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情侣分手能要回礼物吗?
分手时可以要求返还礼物。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互赠小礼物的,一般不支持。然而,大量赠与不同。付款人是基于未来的婚姻和共同生活,这种赠与是有针对性的,有条件的;如果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接受方继续占有财产将失去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情侣分手能够索要分手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是。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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