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任天堂掌机产品线目前已经过渡到了3DS、3DS LL/XL机型,但是该公司还是不愿放弃之前NDS时代的一些旧帐。据日本消息显示,任天堂公司和其他多家游戏开发企业近日终于在日本获得了R4烧录卡的侵权诉讼胜利。
报道内容显示,法院已经判决R4烧录卡二级经销商Mediaforce和Magical Company向任天堂和其它49家诉讼企业支付95620005日元(约合586万人民币)的侵权赔偿,其中就包括卡普空(Capcom)、科乐美(Konami)、史克威尔·艾尼克斯(Square Enix)以及万代南梦宫(Bandai Namco)等日本知名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
据了解,任天堂与R4烧录卡可谓是积怨已久,早在2008年任天堂就率领54家公司将几家在日本R4烧录卡零售商告上了东京地区法院。随后,任天堂又在2010年在澳大利亚对R4烧录卡零售商GadgetGear提起了诉讼,最终后者被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判决支付任天堂62万澳元(约合350万人民币)的赔偿。
任天堂与R4烧录卡最近的一次交锋是在2012年,当时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式下达文件,表示将在日本范围内全面禁售R4烧录卡,这也是任天堂自打击盗版以来所取得最大的一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