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不再满足于自己的演艺事业收益,开个店,一来,可以在自己红的时候多一份收益,二来,最坏的打算,万一哪天不红了,起码还有个产业。
明星们现在都比较注重粉丝经济,粉丝经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粉丝”们购买明星演唱、演出的CD、电视剧等,这是最为基本的“粉丝”消费行为。二是“粉丝”们还会购买明星们所喜欢或代言的商品,如某种品牌的手机、电脑、饮料、化妆品等。明星的广告效应也正来自于“粉丝”们的支持。
三是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东西,比如明星们出的书籍.明星们喜欢吃的、穿的、用的等,印有明星头像的衣物等,这些未必就是明星代言的商品。但”粉丝”们爱屋及乌,也就一起消费与明星相关的商品。
四是明星自己的产业,比如孟非的“孟非的小面”、包贝尔的“辣庄”、薛之谦的“上上谦”。粉丝们会因为喜欢自己的爱豆而去光顾。
至于粉丝的钱真的很好赚吗?肯定不是啊。粉丝们又不是傻子,粉丝们也是消费者,不会简单的因为爱豆而脑残。就比如这两天包贝尔的“辣庄”用牛血替代鸭血,欺骗了消费者,这件事情肯定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他个人的形象和他的饭店的形象。
因此,虽说明星有“明星效应”,但是,粉丝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不会因为是爱豆的店,再不好也去光顾。明星们在利用自己的明星效应时也应该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