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如果现役军人想要结婚,那么在去民政局登记之前,有很多材料需要通过领导来检查。作为一名与现役军人结婚的女性,在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供什么?
首先,双方必须已经年满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然后军人需要申请。
其次,当女方收到婚姻孕检书后,需要到女性所在的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未婚未育的证明,然后开始盖章并填写政审表盖章。
第三,是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各种证件和复印件,然后买票去军队。
第四,这个项目是必须的,绝对不能缺少,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
第五,开始拍照,然后填写军人结婚同意书等形式,并获得部队同意的婚姻介绍信。
最后,带上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和介绍信和现金,去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所在的民政局获得结婚证。
让我们总结一个具体的过程:
首先,要打结婚报告。
然后,如果说它是基层部队的军人,一些军人需要提前六个月开始写婚姻报告。婚姻报告的内容实际上并不复杂。基本上,就是把军人和恋爱对象的恋爱过程写出来报告。例如,当我和我的爱情对象,也就是XX,开始相互认识,双方都是自愿恋爱,然后经过长时间的自由恋爱关系,现在的感情也进入成熟的阶段,不再像一对情侣说分就分,我们也互相珍惜。因此,在感情成熟的这个阶段,我们希望拥有自己的家庭。
然后,将仔细地写下双方的一些基本条件。然后拿到结婚登记表,填写并带到相关部门开始盖章。如果现役军人与地方人员结婚,则需要进行政治审查。此时,找相关部门领取结婚介绍信,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登记相关材料了。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现役军人在结婚时没有军官证,而是拿学员证办理,则必须出示没有军官证的证明,否则将无法办理。随身携带2英寸彩色合影照片。
最后,双方带来了上面提到的所有材料和照片、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介绍信和现金,就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军事婚姻登记的有关当局一般应该是其中一个常住地的户口所在地,但其中一些也可以是现役军人所在部队的所在地,如果军人一方在进军队之前的居住地的民政局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