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具体步骤是什么?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二、变更名称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更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人要表达变更姓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名字不可以另类。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有自己承担。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5、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四、不能改名字的情形有哪些?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和具体的操作步骤都非常的简单,但是在改名字之前本人要考虑清楚,因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其他个人档案上的名字就都得变更。改过名以后,之前的名字也会在公安机关有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