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州民事律师-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是强制的吗?
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是强制的吗?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否是强制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诉讼离婚中双方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能够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
2、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完成后会有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需要分居吗?
离婚冷静期期间可以分居,也可以不分居,也就是分不分居都无所谓。我国民法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需要签协议吗?
离婚冷静期需要签协议。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递交了离婚协议书以后的30天之内,任何一方反悔离婚的,都能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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