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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快递遗失件怎么赔偿?

时间:2022-05-24 06:34:53 热文 我要投稿

一、法律规定快递遗失件怎么赔偿?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

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

二、快递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当地的社会,现在网购活动是非常的频繁的,所以快递行业也非常的发达,当然了,如果在快递公司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需要对于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偿,有一些是存在保价的就按照保价价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