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追偿不成功就算了吗
代位追偿不成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为代位追偿是《保险法》规定的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
当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索赔过程中往往会给无责车主带来一些繁琐的理赔程序或者遭遇索赔困难等麻烦,尤其是在对方耍无赖的时候。那么,如果通过车险的代位求偿追偿不回来怎么办呢?
为解决产险公司之间因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产生的理赔争议,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代位求偿”索赔制度。
业内人士解释说,如果车被撞了,按以前的程序,被撞的车主只能向责任方索赔,再由责任方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被撞的车主会很无奈。
新车险条款实施后,又多了新方法:责任方不肯赔偿,被撞的车主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来索赔,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再向对方追偿。业内人士将这一索赔方式称为“代位求偿”。
二、追偿不回来怎么办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代位追偿不成功可以起诉,要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出现以上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必须要承担的,并且没有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具体的赔偿方案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执行,当时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代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