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进行旧房拆迁时,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在以前法律不健全的时候,房屋登记手续不完善,而且很多时候房屋的所有人也不明确,这就导致在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的身份不明显。但是又由于拆迁是每家每户最重要的事情,所以人们就对法律中拆迁房屋时的补偿产生了许多的疑问,而在其中没有土地证该怎么赔偿就成了一大难题。
其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所有人是否拥有土地证,只要国家决定对房产进行拆迁,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因为根据《土地法》规定,只要住户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且拥有使用证明即可证明此套房屋是所有人名下资产,那么在进行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进行房产调换。
当被征收人决定进行货币补偿时,当地物价局以及拆迁办,必须明确确定补偿标准,在对当地市场进行严格统计以后,对房屋的本身价值以及装修材料的费用进行明确计算,并开出公式向公民展示,这之后被征收人可以领取一笔补偿金。而当被征收人决定进行房产调换时,开发商可以对被征收人开出更优惠的买房政策,或者按照等面积新房置换等政策。其实无论被征收人是否拥有土地证明,这些补偿都会发放无误,而且在搬家时产生的费用,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我国在拆迁房屋翻新方面的法律已经非常完善,公民需要多做一些法律普及,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向律师询问,也可以向当地拆迁办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