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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对华反倾销透视及开发

时间:2022-05-22 18:43:36 热传 我要投稿

在国际商业中,要是一国以低于国内“正常价钱”(美国称为“公平价钱”)的价钱出口商品到另一国,并对入口国同类产物生产部门造成侵害的,被视为有倾销偏向。通常是议决比力正常价钱与出口价钱来确定反倾销工具的倾销幅度。由于在国际上倾销被以为是一种非公平竞争的商业步伐,国际社会和许多国家议决条约或立法情势对此加以限定。

我国遭受外国反倾销控诉与革新开放的进程相伴相生。据统计,20世纪70年月(以下均指20世纪)仅2起,80年月匀称每年6起,90年月匀称每年高达29起之多,我国现实上已成为当今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者[1]。面临汹涌而来的反倾销浪潮,扯掉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幌子”,尽快拟订具体的应对战略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非常紧急的使命。

一、外国对华反倾销的主要特性

(一)对华实验反倾销的国家增多,欧盟位居多国之首

随着我国对外商业的迅速生长,对我国商品提出反倾销视察的国家和地域也日益增多。80年月,对我国实验反倾销的国家基本上会集在欧共体、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其中欧共体26起,美国18起,澳大利亚7起。进入90年月以来,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势头愈发剧烈,许多生长中国家如印度、墨西哥、伊朗、智利等也纷纷加入到对华反倾销视察的行列。据最新资料体现,制止到2000年末,共有29个国家和地域对我国出口商品提出反倾销视察,涉案数412起,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其中欧盟99起,美国78起,两地合计占总数的43%;印度更是其后居上,对华反倾销控诉达38起,名列第3位;澳大利亚、阿根廷、南非、墨西哥4国对华反倾销投诉也均凌驾20起。另据统计,仅2000年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案件就达38件,占当年天下总数的15%,与前几年一样高居举世榜首[2]。

自1979年6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首次投诉倾销以来,无论是在存案数照旧视察数上,欧盟始终居于列国之首。据统计,从1979年至1998年的20年间,欧盟对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数总体上呈降落趋向,存案数从前10年的年均42起降至后10年的33起。与此同时,欧盟对华反倾销数却逐年攀升,由前10年的26起增至后10年45起,同期占欧盟反倾销存案总数的比重也由前10年的5.5%上升至后10年的13.8%,列第1位。1999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更是变本加厉,仅在前10个月就存案12起,凌驾历年存案数目,我国名副着实成为欧盟主要的反倾销打击工具[3]。

(二)反倾销具有连锁效应,涉案金额日趋增大

许多国家搪塞本国企业的对外反倾销活动常接纳勉励和支持态度,助长了国内商业掩护主义的气势,一件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常引发入口国其他生产商也纷纷对我国产物提出反倾销投诉,盼望使用反倾销手段以到达限定入口我国产物的目的。如美国1994年从一个小小的大蒜案开始,相继对我国出口美国的蜂蜜、自行车、蘑菇罐头、靛蓝等提起反倾销诉讼,直接影响我国对美出口额高达3亿美元。另一方面,当我国某一商品在一国遭到反倾销投诉后,其他国家担心我国产物在被挤出申说方所在国后会大量涌入本国市场,通常接纳所谓“预防性”反倾销手段,从而使我国产物在一国遭受反倾销视察后,相继在其他一系列国家被投诉。我国出口的钨制品、鞋、鬃刷、硅锰、碳化硅、高锰酸钾、硅铁、糠醇、钢板等都曾遭遇过此番恶运[4]。

在80年月外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没有一件涉案金额凌驾1亿美元,涉案金额凌驾1000万美元也不够10件。进入90年月以来,涉案金额日趋增大。凌驾1000万美元的案件高达数几十起,仅欧盟就占24起,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人造刚玉案7000万美元,塑料编织袋案4884万美元,圆锥滚子轴承案1500万美元等。凌驾1亿美元金额的案件已达15起,其中欧盟独占9起(见下表),美国占3起,加拿大、印度和波兰各占1起。

欧盟对华反倾销凌驾1亿美元大案统计[3] 单元:亿 CEU

年份            种别             金额

1991年          自行车             1.65

1992年          大屏幕彩电           1.01

1993年          棉坯布             1.31

1994年          鞋类              3.42

1995年          旅行箱包            6.46

1996年          手提包             2.74

1997年          激光唱片            3.03

1998年          中厚钢板            1.2

1999年          焦炭              2.3

面临云云高的税率,无论我国哪家企业都无法遭受,许多企业不得不退出已经占据的市场份额,有的乃至被彻底逐出原有市场,这样的事例不胜罗列。如我国对欧盟出口的自行车1989年至1991年达86万辆/年,效果被征34%的反倾销税,其理由带有“显着增长出口偏向”,使我国出口商品无法驻足,不得不退出欧盟市场[3]。又如,自1983年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我国氯化钡征收反倾销税以来,至今我国险些再没有向美国出口过氯化钡。据统计体现,从1979年至1999年的20年间,仅欧盟对华反倾销就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约10%的出口额,丧失金额在30亿美元以上。

二、外国对华实验大范围反倾销的动因

外国之以是对华发动大范围反倾销浪潮,是内因和外因协力作用的效果。在外因上,主要因由于反倾销作为商业掩护步伐在国际上日益被强化,以及外国对华实验藐视性政策;在内因上,与我国出口秩序不范例、企业应诉积极性低等因素亲昵相干。

(一)反倾销作为商业掩护步伐在国际上日益被强化

关贸总协定经过8轮的讨论,使各缔约方入口关税大幅降落,非关税壁垒不停消除,国际商业正渐渐朝着自由、公温和透明的趋向生长。反倾销作为WTO认定和允许的掩护国内财产的三大步伐之一,由于具有情势正当、有用控制入口、易使用性等利益,已被国际上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视为实验商业掩护的主要工具和搪塞非公平竞争的最佳手段之一,反倾销成为WTO各成员对外商业政策与执法的紧张组成部门。反倾销作为商业掩护手段有进一步被强化的趋向,主要表如今:一是国际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多。据日本统计,60-70年月全天下匀称每年约有40件反倾销视察案,80年月后半期反倾销视察案每年高达114件,而90年月则增长到每年190件[5]。二是许多国家不停修改或完满其反倾销法。以欧盟为例,凭据国际形势的厘革以及各成员国优点的要求,欧盟多次对其反倾销法作重大的修改和增补。如1979年建立了来自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尺度;1984年划定了“斜阳条款”;1987年增长了“反躲避步伐”条款;1988年又增补了“反用度负担条款”;1994年区分反倾销和反补贴,设立专门反倾销条例。三是实验功效日益强化。列国基本上都创建了专门的反倾销管理机构,以评释和实验反倾销法。以欧盟为例,欧盟反倾销的管理机构主要有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盟反倾销照料委员会,专职管理职员也由80年月的5-6人生长至如今的240多人。

(二)对华反倾销政策中带有显着的藐视性

在反倾销中怎样确定出口价钱和正常价钱至关紧张。恒久以来,泰西等国家把我国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为我国事“国家给生产质料和产物定价,外贸出口价钱受国家过问”的中心筹划经济国家,因而在盘算我国出口商品正常价钱时,接纳替换国政策,即在反倾销视察中不以我国企业现实生产资本和国内售价盘算正常价钱,而是接纳所谓“市场经济第三国”同类产物的正常值作为权衡我国商品是否组成倾销的依据。同时在替换国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常选择经济生长水平大大高于中国的第三国如韩国、法国乃至美国这些基础不具有可比性的国家,来确定正常价钱,导致正常价钱不停处于过高状态,无端扩大了产物的倾销幅度。在出口价钱方面,对中国应诉企业接纳“一国一税”(或统一税率)的藐视性政策,即无分别裁决。即岂论企业应诉与否,同等将应诉企业和非应诉企业配合匀称得出一个出口价钱,与替换国正常价钱相比力后得出一个统一的倾销幅度,征收统一的反倾销税,顺应全部中国企业。这种做法不光有失执法的公平严正,而且大大伤害了我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

连年来,泰西等国家已渐渐转变已往对我国全部企业实验统一反倾销税率的做法。欧盟1998年7月修改反倾销原则,将我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中划去,而且划定要是我国企业切合“市场经济5项尺度”,可得到市场经济人为。与曩昔相比,欧盟新政策简直体现了肯定的现实性和机动性,但是其情势上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职位地方而现实中否认之的灰心素质显露无遗。具体来说,主要表如今以下5个方面:(1)在市场经济职位地方政策顺应性上的藐视性,即对中国企业凭据市场经济5项尺度逐个检察是否切合市场经济条件;(2)检察手段的分歧理性,申请条件过于苛刻而且价钱太大;(3)已取得市场经济职位地方的中国企业的正常价钱不能用作其他企业的参照正常价钱,搪塞绝大多数所谓未取得市场经济职位地方的中国企业仍坚持接纳参照国来确定企业的正常价钱;(4)在步伐上限定检察市场经济职位地方的领域,划定在日落复审视察案中的中国企业无权申请市场经济职位地方;(5)将检察市场经济职位地方与市场准入题目挂钩,对内销有严酷限定的外资企业,拒绝给予市场经济人为。

(三)我国企业应诉不积极,自我掩护意识不强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乃至基础不予应诉。连年来,情况虽有一些转变,但仍有许多企业不愿加入反倾销应诉。究其缘故原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惧怕或不愿打“洋讼事”,把反倾销视察行政步伐混杂于一样平常的执法诉讼步伐,将企业加入反倾销应诉视为“上法庭、当被告”;(2)由于有关国家恒久以来在反倾销裁定中接纳“替换国”和“一国一税”等藐视性做法,使企业的应诉积极性受到紧张挫伤,以为胜诉的大概性极小;(3)相当多的企业经济气力有限,难以负担较高的应诉用度,同时缺乏反倾销的专业人才;(4)一些企业存在“搭便车”的头脑,不愿出面出钱应诉;(5)国内各生产商之间、生产商与出口商之间缺乏团体协力,不能联手加入应诉。

企业不应诉或应诉不力给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紧张效果,主要表如今:(1)我国企业应诉不力或不应诉,外洋反倾销管理机构凭据所谓“可以得到的最佳信息”,依据申说方企业提供的质料和“证据”,作出对我国最为倒霉的裁决,使对方不战而胜;(2)在国际上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的错误印象,使我国企业的产物在外洋市场极易遭到反倾销控诉,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应声;(3)方便不应诉使中国企业失去加入复审时机,导致涉诉产物乃至长达十多年不能进入起诉国市场;(4)由于多数企业不加入应诉,外洋常以“代表性”不够为条件,拒绝受理少数企业的应诉,从而使该企业所在的整个行业将遭受打击[4]。

(四)我国出口秩序不范例,授人职权

恒久以来,我国出口的大宗出口商品多是劳动麋集型或技能含量低的产物,产物附加值小,在国际市场上不停处于太甚竞争态势。受短期优点的驱动,不少企业为到达多出口,事情重点通常不是放在怎样加速新产物开发以及前进产物质量和服务上,而是接纳竞相跌价的要领,以低价抢占国际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外贸出口秩序,从而很容易为外国提起反倾销控诉制造捏词。更有甚者,使用应诉企业已获取的“无侵害”胜诉效果,连续大搞低价竞销,致使我国不停陷入反倾销控诉的恶性循环之中。如1994年6月26日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终裁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碳化硅“无侵害”后,我国数十家未应诉企业纷纷在国内放肆提价收购,使国内每吨收购价上涨200-300元人民币,而对外则大行低价竞销,以每吨比正常价低50-60美元向美商报价,新一轮对华反倾销势头难以制止。我国频受控诉的鬃刷、鞋子、铸铁管件、棉纺制品、自行车链等即是此类情况的紧张受害者[3]

三、我国应对外洋反倾销的战略

针对外国对华实验的大范围反倾销活动,从久远来看,我国应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革新,本着“以质取胜”、“以优取胜”的目的,大肆生长高技能、高附加值的技能麋集型产物出口,革新我国出口商品结谈判国际形象,实现外贸增长向集约化要领变化。在近期,应偏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事情:第一,直面反倾销,积极应诉,确切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基础优点;第二,应由被动转为自动,完满我国的反倾销机制,创建预警监控体系。

(一)直面反倾销,积极应诉保市场

1.增强反倾销的意识 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实质是想议决限定或扫除中国产物的入口,到达削弱中国产物竞争力、掩护自身优点的目的。政府和企业向导者应消除惧怕或灰心情绪,不停增强反倾销意识,引发企业积极应诉的性能。连年来我国反倾销胜诉率不停前进的真相也评释,只管外国在对华反倾销上接纳一系列藐视性政策,只要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提供详确可靠的证据,开心抗辩,维护或拓展商品出口市场的时机照旧很大的。据WTO统计,现在我国反倾销应诉率已到达2/3,其中涉及到美国和欧盟的案件应诉已到达100%,应诉效果也越来越好,我国出口产物反倾销的绝对胜诉率(无税了案)已上升到35.7%。仅1995-2000年,由我国五矿收支口商会构造和谐且业已了案的28起反倾销应诉中,胜诉或保住市场的20起,占71%[6]。

2.确切贯彻“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 为勉励我国企业积极应诉,外经贸部明确划定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即在外洋对我国产物裁定“统一税率”,或应诉取得全胜时,加入应诉的企业有权连续出口或得到较多的出口数目份额,未加入应诉企业则不能连续出口或限定其出口数目。但是,在现实实验中,由于此项原则存在着落实不够、贯彻不力等题目,没有孕育发生显着的效果。因此,提倡有关主管部门拟订较为详确的实验措施,并会同各商会增强监视,对应诉不力者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取消其生产谋划允许权、外贸谋划权等。

3.增强与入口商相助 增强同外洋入口商的相助,是我国企业得到胜诉的至关紧张因素之一。在反倾销应诉中,入口商的作用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在其国内反倾销应诉中提供有利于我方的证据;(2)可以说服其国内的宽大产物用户向反倾销主管机构施加压力;(3)可以资助探求相对低的替换国价钱[7]。在面临反倾销投诉时,入口商意识到一旦倾销幅度上升,他们将直接负担高额的经济丧失,因此应诉的积极性非常高,乃至乐意高价约请状师加入诉讼,或分管一部门出口商应诉的状师用度。我国企业应充实借助外洋入口商的积极性和自动性,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联手加入应诉,不光增长了胜诉的时机,而且会进一步亲昵双方之间固有的相助关连,增强应诉企业出口竞争上风。

(二)完满我国反倾销执法和应诉机制,自动应对外洋反倾销

1.加紧拟订我国的《反倾销法》 连年来,我国已相继发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关于中国出口产物在外洋孕育发生反倾销的应诉划定》等一系列行政反倾销规则,以引导我国出口企业加入外洋反倾销应诉或国内提起反倾销诉讼。但是,这些规则存在着内容过于简略粗陋、可使用性差的特点。因此,应充实警惕和罗致泰西发达国家的乐成履历,尽快出台《反倾销法》,使其成为引导我国企业加入应诉或提起反倾销的正当依据,同时也是搪塞外国蓄意以反倾销手段限定中国商品进入的最具威慑力的对应手段。在《反倾销法》中,应细致参考WTO《反倾销协议》内容,拟订详确的且具有可使用性的条款,包罗明确紧张看法、范例政府职能、增长执法检察步伐等[8]。

2.设立专门的管理机谈判反倾销专项资金 警惕泰西等国家的履历,提倡在已有外经贸下属的反倾销和谐委员会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反倾销视察司。地方政府可设立相应的反倾销服务中心,资助向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公布信息,为我国企业应诉或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另外,提倡设立专项反倾销资金,在经济上保障企业积极应诉或提起反倾销诉讼,对得到胜诉者,可给予适当的经济夸奖;搪塞应诉失败者,可从反倾销资金中支取肯定的诉讼用度,从而变更企业参与反倾销诉讼的积极性。在资金源头上,可由外经贸部会同海关依据企业出口量的巨细确定一个对应的征收比例表,由海关实验,但具体征收以不增长企业包袱为条件。

3.构建预警监控体系 一方面,创建完满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主要是视察对外商业生长动态,捕捉国际市场信息,从而使我国企业在外国提起反倾销诉讼还处于发芽状态时,就能做好相应的准备,实时调解出口战略,大概快速构造应诉[6]。另一方面,设立紧张出口商品价钱监控体系。目的是打击企业竞相低价出口,杜绝恶性竞争,范例出口市场秩序。凭据国际市场价钱变更幅度状态,对价钱偏低易引起反倾销的敏感出口商品,应实时调解产物出口价钱和数目,而对恶意搞低价竞销的企业提出申饬,并报请有关部门促使其限期整改或实验处罚。

4.充实发挥政府和商会的引导与和谐功效 政府在企业应诉中的功效主要包罗两个方面:一是对内增强反倾销应诉政策的拟订和宏观管理,并在现实中确切加以贯彻和实验;二是对外议决与有关国家协商讨论,促使他们尽快转变对中国的藐视性商业政策,维护我国企业的优点。各收支口商会认真外洋反倾销案件的应诉构造事情,主要职能有:发动涉案企业加入应诉,构造召开应诉集会;提供反倾销执法咨询服务,资助企业选定署理状师,资助拟订应诉方案[9]。

5.加速设立反倾销人才作育机制 由于我国加入反倾销应诉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状师基本上从未参与到此类案件中,国内缺乏熟习国际反倾销的经贸、执法人才,至今仍处于寄托外国状师夺取职权的难堪场所局面。为此,我国必须接纳确切有用的步伐,尽快作育一批醒目国际反倾销应诉的专业执法人才。

(三)政策提倡

加入WTO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人为就此划上句号,现在WTO的不少成员国如蒙古、格鲁吉亚等仍然被定位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的作用将进一步弱化,外洋将越发依赖反倾销和反补贴手段来打击中国产物。因此,怎样充实使用WTO的反倾销协讲和相干的规章制度,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这股“黑旋风”,为我国出口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国际商业情况已成为当前主要议事日程之一。(1)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应不失时遇地援引WTO《反倾销守则》中的一些条款,据理力图,推动相干国家尽快修订对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定尺度,终极取消藐视性的对华反倾销政策和步伐。(2)WTO争端机制为全部成员国提供了一个有用管理商业纠纷的场所。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一旦与外国孕育发生商业纠纷,可凭据WTO《关于争端管理规矩与步伐的体贴书》的有关划定,积极使用WTO争端机制这一国际法武器来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职权。(3)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应积极参与WTO执法体系的配置和实验,抵抗统统侵害中国优点的举动,确切维护WTO反倾销法的康健生长和公平实验,同时使用WTO执法体系对各成员国的束缚作用,打击某些国家借反倾销之名而别有埋头的举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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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立军.试论外洋主要国家的反倾销制度[J].经济师,2001,(8):67-68.

[3] 陶晶波.扯掉商业掩护的幌子[J].商业研究,2001,(6):57-61.

[4] 周世俭,刘建伟.直面反倾销[J].国际商业,2000,(11):4-7.

[5] 张煜.欧盟与美国反倾销管理体制的差异[J].国际商业题目,1999,(11):18-21.

[6] 许春刚.积极应对外洋反倾销[J].生长研究,2001,(7):21-22.

[7] 周会青,张雁方.启动反倾销视察,掩护国内财产[J].对外经贸实务,2001,(5):7-14.

[8] William Perry[美].要害在于积极应诉[J].国际商业,2000,(11):8-12.

[9] 陈正红,何诗霏.“监犯逆境”下的决议[N].国际经贸消息,2001-0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