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有的深圳人账户上又要多一笔钱啦!那就是高温津贴福利!特别是户外劳动者,更要了解下,这和你们的收入息息相关。
什么是高温津贴?哪些人可以领?具体标准是多少?快来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暑降温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防暑降温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这些情况,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广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
201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
2012年5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办法及发放标准。
2021年5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9号)。
从2021年6月1日起,调整提高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10月。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能享受高温津贴?
这些情况,都应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记者】李定
【作者】 李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