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在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所形成的账款拖欠,5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大集中化解力度。同时,要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近年来,围绕中小企业运行困难、资金压力大所采取的措施和出台的政策,从总体上讲,都是在“增量”上做文章,而没有在“存量”上下功夫。如增加信贷资金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实行定向降准降息等。即便是减税降费,也等于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但是,对中小企业存量账款存在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很好地进行处理,没有真正提高市场中资金的运行效率,导致中小企业很难真正摆脱资金紧张矛盾。很多部门、企业,等于在无偿占用中小企业的资金,让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也正因为如此,加大对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把拖欠的中小企业的资金还给他们,把中小企业的“存量”资金盘活,可能比单纯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增加减免税还要重要,还要能发挥作用,还要能提高中小企业的运行效率和效益。
事实也是,如果中小企业的“存量”资金大量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占用,中小企业就要背着沉重的债务负担,要承担庞大的利息支出,对于原本就运行十分困难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根本无力承受。要知道,中小企业大多利润空间很小,盈利能力很差,有的甚至一直在盈亏边缘盘旋,如果再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占用,对于那些资金实力脆弱的企业来说,就有可能需要通过借高利贷等维持生存,最终倒在资金上、倒在高利贷上。在这样的情况下,全面调查中小企业资金占用情况,了解资金被占用的原因,清理被拖欠的账款,就显得极其重要而紧迫。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中小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之外,主要集中于两大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拖欠的款项主要包括工程款和服务款。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于政绩需要、建设需要、发展需要,建设了大量工程,而资金主要是依靠施工单位垫付,结果,导致大量中小企业被行政机关占用资金。同时,一些事业单位购买的货物服务,也没有及时将款项和费用支付给中小企业,从而形成大量拖欠。因此,必须展开全面清理,责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制定清欠方案,明确清欠目标,安排清欠计划,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确保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清欠完毕。二是大型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货款。应当说,中小企业面对大型企业拖欠货款,更多的是敢怒而不敢言,原因就在于,大型企业强势,可以凭借掌握的资源和需求,要求中小企业必须被其占用资金。否则,就会停止与其合作。因此,有关方面在帮助中小企业清欠账款的同时,必须给大型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不能“报复”相关的中小企业,否则,要对经营层予以处罚。
中小企业不仅是就业的主渠道,也是税收、创新的主力军,保护中小企业,就是保护就业的基础、创新的活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好,大型企业也罢,都要从大局出发,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解决好中小企业的账款清欠工作,不要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些工程、有些项目,完全可以等等再建、等等再造,没有必要负债建设,避免给中小企业带来伤害。中小企业本就融资十分困难,再出现大量拖欠和占用,中小企业还如何生存。一旦把中小企业全部拖垮了,对政府、对部门、对大企业也是相当不利的。
所以,必须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政府带头,把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全部清理完毕,在此基础上,要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也必须依法清欠,最大限度地把所有款项全部清理完毕,不能再有新的拖欠。即便暂时不能全部清欠完毕的,也要有让中小企业看得见、等得起的清欠计划,不能再糊弄中小企业,他们真的伤不起。对大型企业来说,如果不及时清欠,就要通过政策手段,如退税、补贴等,直接扣除,偿还对中小企业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