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有哪些情形需要逮捕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应当逮捕: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被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和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5、试图自杀或逃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打击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和处罚作为是否可能出现社会危险的考虑因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徒刑以上。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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