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民事案件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民事案件中我们向法院提交的是答辩状而不是辩护状,但实际上这些法律文书的写法可能所有人都能了解,真正写答辩理由的时候不能胡说八道的,答辩状当中所陈述的这些答辩理由,要跟被告提供的其他证据是吻合的才行,这种文书一定要让律师执笔。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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