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不想私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私了的,协议上一定要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对损害赔偿协商处理内容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四个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三、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