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我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个体户属于小微企业范畴,而且是构成小微企业最的核心部分。
按照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定义: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它是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
而且小微企业成了我国就业重要阵地和贡献税费的重要群体,大约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和60%以上的税费,是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所以作为个体户是光荣的,并不会因此低人一等。
至于你提出的社保补贴,国家已出台专门的政策规定,你可到当地社区居委会或办事处咨询。政策是这么规定的:只要你是4050大龄失业人员,也进行了失业登记(这两个条件必须具备),就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批复后,每月社保缴费后带着缴费凭据,到办事处领取社保补贴。你如果觉得你的条件适合,就去办事处办理相关事宜。
我现在想说的是,国家在扶持小微企业税费中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仅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月收入3万元以下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明确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是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出台文件,给小微企业送上“精准减税”大礼包,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再次加码,
《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三是小微企业多项费用也减免,除了 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免征了有关政府性基金。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据悉,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将享受优惠。
按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可见,从事个体户经营大有作为,碰到了如此好的时代,有这么多优惠政策,完全可大干一番。祝你事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