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这项政策笔者觉得很有意思,其实出台这项政策基本就是默认了开发商收取定金的方式。
楼市长久以来都有收取定金、预约金的行为,也一直是打击的对象。在我国某些省市开发商未出具预售收取任何客户资金都属于非法集资。而出具预售以后,现在的网签便捷方式,根本不需要定金的出现。而东莞出具可以无理由退定金,不知意欲何为?
这是规范开发商收取定金的行为还是认可这种方式,收取定金与非法集资只是一线之隔,很难界定。这种默认或许对于未来制造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有形成资金池风险。
笔者讲这条政策本意是好的,是规范定金收取及退款,但从侧面给予了开发商收取定金的理由。之前多少开发商为收取认购金而苦恼,对于写定金还是订金,两字不同都需要律师苦思。
东莞政策一出,开发商可以名正言顺收取预约金。虽然名义是保护购房者给予冷静期,但默认行为影响深远啊。
政策一出多少财务漏洞,很多非法集资可以堂而皇之的以预约金形式列入其他应付款,即使税务稽查都难以辨别真伪。
保护过激购房者是好事,但切考虑周全,合理收取预约金笔者认为不可行,一旦管理不善,会形成违法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