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解释什么意思?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犯罪:
(一)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二)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三)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四)违反国家规定。
(五)情节严重。
(六)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刑法》第253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原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除了上述列举的五个单位以外,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只要其单位性质决定其能够较为系统地接触和获取到公民信息的,都属于本罪所规定的单位之列。
侵犯公民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就是能够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员工或者是银行和法院等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