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算不算克扣工资
律师解答: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劳动合同终止后,未依照本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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