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费留学申请条件?
律师解答:
公费留学是一种由政府提供留学资金的留学方式,是我国为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被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学习。那么,公费留学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解答吧。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经国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外文)、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现有硕士研究生项目,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或高级研究学者。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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