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
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案外人对拍卖的财产提出的确有理由的异议;
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
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案外人对拍卖的财产提出的确有理由的异议;
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