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愚人节里报猛料而被抓获的刘某,因不服被劳动教养1年的决定,向法院提出起诉。郑州金水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对刘某作出的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
据郑州晚报报道,2002年4月1日上午11时29分,爱开玩笑的刘某用所持手机将一条“今天下午会有人炸二七塔,请你不要报警”的短消息发送给某新闻媒体热线手机上,接到此消息的记者立即向110报警。
警方于当日下午6时在郑州家电市场北院将刘某抓获。二七公安分局于2002年4月2日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为由对刘某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并于4月9日报请对刘某劳动教养一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家居农村,历史上从未受过任何处分,其违法行为并非屡教不改,因此刘某不应属于劳动教养对象,对刘某所作的劳教决定应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