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P娼,实际上就是一种非法买卖。一方愿意出钱,另一方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通过交换,达成各自私下的愿望。
在这种交易和买卖之中,究竟存不存在受害人?谁会是直接受害人呢?受害最深的会是谁呢?
其实,行为的双方,无论是出钱的一方也好,还是出身体的一方也好,都是自愿的,都是心甘情愿的,完全不存在强迫和强制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说,发生交易的双方都不应该是受害人,甚至似乎还都是利益实现者和获得者。
如果非要说P娼行为存在有直接受害者的话,那就是事件东窗事发后,J察介入了,P娼人员被J方抓了,同时受到警方的处罚了,这时候,行为双方才会出现所谓的受害者。
当然,说他们是受害者,是因为P娼的双方无论是谁,最后都难以逃脱法律的惩罚。但他们的受害,是咎由自取,并不是真正的受害,也不是受害最深的人。
P娼事件发生后,真正受害最深的人,应该是当事双方的至亲和家人。因为,他们要为事件而承受十分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还要承受外界的耻笑和歧视,所以,他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