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免疫法规定要求疫情期间延期诉讼时效问题
律师解答:
原则上是这样。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领导小组会议,指出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原则上推迟开庭等活动,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尽量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迟开庭审理:(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三)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检查或者补充调查;(四)其他应当推迟的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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