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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专家刘俊海:透析上市公司双层股权架构的兴利除弊

时间:2022-11-03 00:18:54 热文 我要投稿

近年来,作为舶来品的双层股权架构(dual-class structure)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后受到高科技企业及其创始股东的青睐和关注。

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刻得公司首次导入双层股权结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A股每股五票、B股每股一票,两类股东仅在特定有限事项决策时一股一票。三位共同实控人基于A股的五倍超级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经营管理享有绝对控制权。此后多家公司乘着IPO(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注册制改革的东风,移植双层股权架构。

偏离股东一股一票原则的双层股权架构是一把双刃剑。若善用得法,则会激发创始股东拼搏进取的企业家精神,释放其为实现个人理想而创造公司价值、增进全体股东福祉的原动力。而若滥用至极,则会怂恿创始股东损公肥私、滥权牟利,削弱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侵害公众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权益。

随着IPO注册制改革落地生根,双层股权架构的兴利除弊已成为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股东平等原则和推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

11月2、3日20:00,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为大家免费直播分享“论上市公司双层股权架构的兴利除弊”。

课程围绕最高法院出台的五部公司法解释,由刘俊海教授结合现行公司法的立法、司法实践等实务,针对公司相关问题简单论述自己的见解。刘俊海教授以诙谐幽默的语言,新颖独到的视角、生动翔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

讲师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暨仲裁员等多项社会职务。

主要研究专长为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商法经济法前沿问题。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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