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不对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易中商品货物不合格,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在实际主张的时候,又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来主张: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
有些买卖合同在拟定的时候,就把货物的质量问题考虑了进去,约定了质量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出现了货物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等。所以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出现这种货不对板情况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承担就可以。
2、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这个时候,买方仍然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譬如买方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损害赔偿。
二、销售伪劣商品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存在货物一些买卖合同的话,那么必须严格的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身的义务,如果货物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是货品不对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