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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之间的区别)

中国的县级行政区分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这几类,但是四川没有旗、自治旗、林区、特区,所以就只谈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

一、县

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名义上的二级行政区,实际上的三级行政区,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通常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管辖,也有部分县由省或直辖市直接管辖。

县(县级市)被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管理是符合宪法的,而有争议的是地级市管县(县级市),中国原本实行的是省直管县,但是 由于当时的交通、通讯等条件有限,不得将全省的县(县级市)划分为不同的片区,设立地区(专区)这一虚化的行政等级来代管,而此时期的地级市只能管辖自己的市辖区。

1984年,gwy批准设立较大的市这一建置,允许这种较大的市管理县,到1993年,一共批准了49个较大的市,宪法中也相应增加了这一概念。后来因为经济发展,行政区划改革,所有的地级市都获得了管理县的这一权限(虽然有的地级市还是不管县),地级市成为实质上的二级行政区,但是宪法并未有相应的更改,所以地级市管理县只是目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暂时现象,所以很多地级市都在积极推进县改区,县一旦成为市辖区,即便日后国家全面实行省管县,地级市也能管辖这一地区。

二、少数民族自治县

自治县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县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县相比具有更多自治权限。四川现在有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分别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木里藏族自治县但是历史上却还有其他的自治县,1958年7月7日,茂县、汶川、理县3县合并,成立茂汶羌族自治县,县府置威州镇。1963年恢复汶川、理县建制,茂汶羌族自治县县治地迁回凤仪镇。1987年12月10日,阿坝藏族自治州更名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羌族自治县更名为茂县。

三、市辖区

先看看市辖区的设立标准

(一)直辖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市辖区。

(二)市区总人口100万人以下的市,平均每40万人可以设立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100-300万人的市,平均每5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市区总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

(三)与市区连片的工矿区、林区、旅游风景区、港口区、开发区及其它自成一体的地域,可单独设立市辖区,但其总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最小市辖区标准,并且经济发达、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四)市辖区的设置要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不得形成飞地。

(五)中心城市郊县(县级市)改设市辖区,需达到下列标准:

1、县(市)域与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土开发利用连为一体,部分区域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市区规划范围。

2、全县(市)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70%;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

3、改设市辖区的县(市),全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的平均水平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不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的平均水平。

市辖区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区域发展的中心;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城市化一般处于较高水平,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并且第三产业占比一般较高;社会、文化、金融、贸易等相对比较繁荣。

市辖区是城市主体(即市区)的一部分,是为了有效管理城市而将城市型划分为若干部分而设立的。县级市是城市型区划,是以城市为核心而设立的,县是一种区域性行政区划,是为了管理一定数量的乡村型聚落而设。简单来说,可以理解为市辖区是所在城市的一种派出机构,不具备人事、财政等权力。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辖区的城市总体规划,也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由于市辖区各项设施的配置都是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市)或直辖市一级的标准,各项资源也比县好得多,所以基础稍微差点的县或县级市往往很乐意以改设为损失部分权力的市辖区,以换取更多的发展资源,而实力强的县或县级市却反而很抗拒成为别的城市的一部分,比如浙江长兴、四川广汉等等

直辖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市辖区,但是有一个特例,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是呼伦贝尔市的2个市辖区之一,由满洲里市代管。另外,中国还有五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直筒子市):广东省的东莞市和中山市,海南省的儋州市和三沙市、甘肃省的嘉峪关市。还有、设区标准里要求不能形成飞地,但是貌似没有得到重视,乐山金口河就是一个市辖区中的飞地,不过由于金口河前身是工农区,而且设立的时间也很久了,所以勉强能理解,但是像重庆开县、六安叶集这样的近些年设立的飞地市辖区就很难理解了。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大陆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主要解决中国大陆长期存在的审批手续繁杂、机构叠床架屋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gwy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所在地(直辖)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以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更加优越的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开发区,聚集投资,形成完善的产业链。经开区是一个城市功能(区划),代管由其他县级行政区让渡来的地区,没有独立的人大和政府机构,民政部不承认,因此不是正式的行政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中国改革开放后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建立的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的范围包括: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补充和修订。高新区的情况和经开区类似,是一个城市功能(区划),代管由其他县级行政区让渡来的地区,没有独立的人大和政府机构,民政部不承认,因此不是正式的行政机构。成都高新区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拥有独立的行政区划代码,但是民政部仍然不承认,因此也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划。

国家级新区,定义是由gwy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所以这个说得很明白,就是城市功能区,目前只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得到民政部承认,成功由功能区转型成为市辖区。

卧龙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由林业部门设立的功能区划,和民政部承认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本质区别

一、县级市

设市标准

(一)人口指标。

1.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位居本省、自治区所辖县前30%以内或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拟设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以下规模:

东部地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00人以上的,不低于20万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0人至400人的,不低于15万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低于每平方公里100人的,不低于8万人。

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0人以上的,不低于15万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低于每平方公里100人的,不低于8万人。

西部地区,不低于8万人。

(二)经济指标。

1.拟设市区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或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2年位居本省、自治区所辖县前40%以内。

2.拟设市区域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以下水平:

东部地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00人以上的,不低于85%;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0人至400人的,不低于80%;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低于每平方公里100人的,不低于75%。

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0人以上的,不低于80%;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密度低于每平方公里100人的,不低于75%。

西部地区,不低于75%。

(三)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指标。

1.拟设市城区地质地理条件适宜城市建设。拟设市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2.拟设市城区具有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优良,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地下网管、防涝防洪、公共消防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3.拟设市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3%,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不低于每平方公里7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不低于13%,家庭宽带接入率能力不低于10兆比特每秒。

(四)基本公共服务指标。

拟设市区域城镇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全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不低于90%,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3.5张,每千常住人口职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1.8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低于30张,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且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覆盖,体育健身设施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

2、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4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25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上解支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

3、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

4、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6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4万。

县级市考量的并非辖区总人口的多少,在UC上经常看到这样的标题:某某县人口一百多万,还没有设市。这种兼职就是傻X言论,县级市设立针对不同的人口有不同的规模,总人口多有时候反而是劣势。

设立县级市要求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城镇人口不低于15万人,其中具有非农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0万人,全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人,所以一般来说县级市城市化进程比县快,非农业人口占比更高。县政府职能重点在乡村,县改市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县级市政府职能须同时考虑城区、乡村管理,注意协调城乡关系,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城市建设,这是与县政府职能重点区别之处。县级市普遍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从城市规划、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管理,达到高标准城市建设。设立县级市要求县城区有较好的城市能源设施、供水排水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防火设施等,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8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90%。城市要拥有大江大河用来提供城市发展的充足水源,这也是必须的重要条件。县级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在一点,县级市是一个城市,国家统计城市数量的时候会统计县级市,但不统计县,县的驻地只能算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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