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灭火器的配置
1.灭火器设置的一般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灭火器的基本配置一般要求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当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4)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不属于不相容的灭火剂。
5)配置单元内的灭火器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符合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6)灭火器类型与其场所的火灾种类相匹配。
3.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划分
1)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3)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4.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1)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5.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1)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2)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1)在确定了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后,应根据下列公式计算该单元应配置的灭火器的最小灭火级别:
Q=K*S/U
式中,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A或㎡/B)。
K——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值按下表的规定取值: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1.3K*S/U
3)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e=QN
式中,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02灭火器安装设置
1.灭火器箱的安装
1)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方便灵活,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0°,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
3)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的要求确定。
2.灭火器挂钩、托架等附件安装
1)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计)的静载荷,承载5min后,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2)挂钩、托架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①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
②2具及以上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可任取其中1具。
3)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开启方式可从正面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得坠落。
4)挂钩、托架的安装高度满足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m的要求。
3.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推车式灭火器通常设置在平坦的场地上,不得设置在台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