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奚,春秋楚国(今南阳)人。幼年时家里比较贫穷,他在齐游学时曾讨饭度日,为蹇叔收留,因得不到齐的任用,投奔虞国,为大夫。周惠王二十二年(公元前655年),虞君不听百里奚的善言,为晋所灭,百里奚也被晋所俘。晋献公将其作为女儿陪嫁的媵臣送往秦国。百里奚不堪其辱,中途逃回楚国宛地,放牛为生。秦穆公闻知其贤,便乘楚王不知其能尚未任用之机,以捉拿逃犯为名,用一般奴隶的身价——五张羊皮将其赎回秦国,官拜大夫之职,故号五羖大夫。百里奚相秦七年,勤理朝政,平易近人,生活简朴。《战国策》载: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使秦大治,终成秦国霸业。卒时,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
百里奚故居,在今南阳市区西麒麟岗上,原有唐二十七年(735年)郑琏书五羖大夫碣铭,后废。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知府宋璘镌刻百里奚故里碑1通。村东有墓冢1座,高约7米,为百里奚大夫墓。墓前有7石,俗称七星冢。
百里奚故里碑
《百里奚》剧本
清代的《百里奚》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