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紫霄介绍了我省医疗机构患者就医的相关要求。
医疗机构是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严防院内交叉感染至关重要。她表示,随着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诊疗服务的有序恢复,人员流动性加大,为了保障就诊的安全,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严密部署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患者就医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
一是请预约挂号。非急诊患者尽量在网上预约挂号,并且按预约的时间段就诊,以避免人员的聚集。
二是规范就医。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到医疗机构的时候,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配合询问,并且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
三是五类人群核酸检测,包括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门急诊患者,手术或者是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操作的患者,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前的患者,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测的患者。
有很多群众也问,核酸检测结果的有效期有多长?在这里,我们也是有一个界定。周紫霄介绍,持有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可以作为一个就诊依据。但如果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的话,也可以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四是减少探视和陪护。对于住院患者,在疫情期间,如果病情允许,原则上是禁止探视和陪护的。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必须陪护的时候,要求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探视和陪护人员应该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窜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的工作场所,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以上这些就医的规定,是基于疫情防控需求而作出的。而且,我们对所有的就诊患者是一视同仁的,请大家在就诊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主动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周紫霄说。
【记者】龚春辉 肖文舸 陈理
【摄像】姚志豪
【作者】 龚春辉;姚志豪;肖文舸;陈理
【来源】 广东健康头条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