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似乎被按下了加速键
一下子就到了10月下旬
不知道你是不是跟小编一样
钱没存到多少,需要花钱的地方却很多
这时很多人都会打公积金的主意
想把公积金的钱取出来帮补帮补
最近,很多人加了小编的微信
问我提取公积金要满足什么条件
怎么提取公积金
就根据大家的需求
整理了这篇深圳公积金提取指南
可以看下你符合哪个条件
然后按照对应的办理方式进行提取哦
公积金13种其他提取情形
①: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在网上办理的,每月可提取一次;在柜台办理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
办理方式:
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入口,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均可办理。
到账时间:3月工作日内。
②: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三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居民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 、户口簿
关于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的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1、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3、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一份(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购买异地房产:
(1)异地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现售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证明),或经当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2)异地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3)异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一份或当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5、社保存量购房提取: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复印件),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复印件),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原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6.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须提供原件,如遇到无法查询到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相关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取。
注意!为保证职工资金安全,以下两种情形暂时不支持线上自助提取:
1、提取额在50万元以上,职工需预约并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2、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房产存在配偶以外的权利人。
③: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
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提前还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在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也可以办理。
到账时间:
按月还贷提取:职工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预计每月25日至月底到账。
非按月还贷提取:预计三个工作日到账。
④: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发生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方式:
此业务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12345热线办理。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公积金】也可获取办理入口
到账时间:三个工作日内。
⑤: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我们常说的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就是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3.若职工存在异地转入资金的,须同时满足自异地转入资金入账起达6个月,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一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
办理方式: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或i深圳APP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到账时间:
1.职工申请销户时,本市社保已经成功转移或已经结算的,3个工作日内到账。
2.职工有在深圳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在本市社保停止缴费满3个月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本息余额3个月内自动到账;销户业务申请后至公积金结算期间,职工仍有缴纳社保的,销户申请将自动撤销;申请销户后,本市社保已转移或已结算的,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主动发起公积金销户提取结算申请,也可待每月22日至月末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进行销户提取结算,符合结算要求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3.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本息余额将自动到账。
4.提取资金到账前,请勿注销公积金联名卡,若到账前已注销联名卡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银行自助终端机重新关联联名卡。
⑥: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户口迁移证明(有迁入地户口簿的,无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微信公众号(szzfjsj)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⑦:出境定居提取
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出境定居提取业务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⑧离休, 退休提取
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市民中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离休、退休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在线办理免提交表单)
到账时间:
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业务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适用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一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一级到四级残疾人证书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i深圳APP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在线办理无需提交表单)
⑩: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11: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享受低保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1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
所需材料:
身份证;公积金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患重大疾病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13:死亡提取
适用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额度:全额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死亡职工公积金卡、死亡证明或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以上要件为第一继承人提供)。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微信公众号(szzfjsj),选择死亡销户提取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问答环节
公积金账户怎么关联银行卡?
答: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未关联银行卡或需变更已关联银行卡的,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公积金服务、i深圳App的公积金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等自助渠道办理关联银行卡业务。
关联的银行卡仅限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行、招行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I类户银行卡。为保证职工提取资金正常入账,请勿关联信用卡。
异地房产可以在深圳办理还贷提取吗?
答: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异地房产不能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我离职销户后,还可以查询公积金吗?
答:单位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后可通过i深圳APP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查询账户信息、账户明细、打印普通缴存证明、打印缴存明细。单位缴存职工有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通过i深圳APP办理贷后变更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格怎样领取?
答: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申请表格可以通过业务办事指南查询下载,也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表格下载查询下载。
如何申请办理贷后变更业务?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业务。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贷后变更业务,借款人也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指定的贷后服务网点办理贷后变更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事指南可以在哪里查看?
答: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业务办理-公积金办事指南查询了解。
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可以在哪里查看?
答: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网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公积金业务网点和i深圳APP-公积金-网点查询进行了解。
人在异地可以跨省办理证明和明细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通过i深圳APP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和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如需打印可通过深圳公积金贷后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上述业务,职工还可通过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使用跨省通办方式查询打印,办理时须提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我在深圳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准备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我父母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吗?
答:若职工父母在深圳就业缴存公积金,需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应该符合申请贷款当月之前6个月在深圳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若职工父母为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含)〕,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职工父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等条件。
若职工父母在异地就业缴存公积金,需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父母须符合具有本市户籍且发生购房行为,同时还应该符合申请贷款当月之前6个月在就业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若职工父母为异地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含)〕,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职工父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等条件。
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进行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如何变更还款日,变更后还款时间如何计算?
答:变更还款日期可由任一借款人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助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日期业务。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缩期、变更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变更还款日期。变更后的新还款日不能与变更日为同一日。
办理变更还款日时,如自然月当月已扣款,于办理变更还款日次月起按新的还款日扣款;如自然月当月未扣款,于办理变更还款日当月起按新的还款日扣款。变更还款日后,公积金贷款以变更后的末期还款日为到期日,末期应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办理变更后职工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了解后续待还款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深圳住房公积金哪些业务可以跨省通办?
答:个人可跨省通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信息变更、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正常退休销户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纯公贷)、正常退休销户提取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自助渠道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线自助办结。
单位可跨省通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单位缴存登记、单位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单位汇缴、补缴往月、少缴补缴。上述业务,单位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登录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线自助办结。
深圳住房公积金哪些业务可以跨省通办?
答:个人可跨省通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信息变更、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正常退休销户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异地购房提取、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纯公贷)、正常退休销户提取可通过住房公积金自助渠道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线自助办结。
单位可跨省通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单位缴存登记、单位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单位汇缴、补缴往月、少缴补缴。上述业务,单位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登录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线自助办结。
如果近期要买房的话
提取的时候
建议留有足够的余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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