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琼中黎苗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之一。据史料记载,苗族多姓蒋、盘、邓、李、赵,是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以广西被征来琼戍边落籍的。该县苗族群众在五指山、黎母山、南茂岭等地耕山为生,居无定所,新中国成立后定居于烟园、新安、南茂、长流水等地。
海南苗族一般居住在山区
琼中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其语言跟瑶族的勉词基本相同,声母43个,韵母68个,有8个调类,10个调值。语法特点主要有:名词修饰名词时,修饰语在前;形容词修饰名词时,多数后置;量词可以重叠;副词修饰动词或形容词时,一般前置。
风俗习惯
1.居住
僻居深山老林之处。该县苗族建屋,先选好屋基,后择吉日立柱。立柱时,柱头插篓叶和红藤刺叶,屋场正中竖竹竿挂葵叶以示吉祥。一家建屋全村帮工。新屋落成鸣粉枪庆贺,并请众人喝新居酒。此俗今仍盛行。
2.饮食
琼中县苗族日进3餐米饭,喜吃稠稀饭(俗称鸡血饭)。每天早晚两次做饭,上山劳动、狩猎或出远门,常带包饭、粽子、米糕吃用。瓜菜多自种,喜吃河鲜野味。善腌制,常以鱼糟下饭。
3.服饰
苗族妇女穿蓝黑色及膝长衣。款式为红边、无领、长袖,有扣、右开襟,下端两侧开口子。头戴黑色尖顶绣花巾,腰系红穗带,小腿打绑布,爱用网兜背东西。男穿蓝布右开襟衣,无领无兜有铜纽扣,下穿黑色缠头裤。20世纪90年代苗女仍穿苗服,男子穿戴与汉族相似。
海南苗族服饰
4.婚姻
苗族青年自由恋爱。成熟后,男方禀告父母托人向女方父母问亲,同意后便送礼择日迎娶。吉日前一天,新郎和6名陪郎到女家接亲。女方全村妇女聚在村口拦逗,或捻,或追赶,或轻打,新郎在陪郎保护下躲闪,诙谐有趣。翌日,新娘在陪娘陪同下随新郎回男家举行婚礼。此时,新娘梳髻发插银钗,披花巾、佩耳环、身着苗服。脚缠黑绑带,用毛巾遮住嘴巴。新郎身穿长褂,头缠黑巾,分别由陪娘陪郎陪着向父母、主婚人举行三鞠躬,夫妻对拜,交换毛巾,接着向众人行礼、敬茶。婚礼结束后,新娘手拿米筛,由陪娘陪着向新郎的兄弟和亲戚按辈分大小,依次举筛行礼。受礼者将备好的红包放在筛里。3天后,新郎送新娘回娘家,就此住下。3年后才带妻回家。苗家人夫妻恩爱,形影不离。丈夫外出拜亲、会友、集市、捕鱼、贺喜、奔丧均带妻同行。
5.丧葬
苗族病人将死,家属给其理发、更衣、摘金牙、拆睡床、打扫房子,并将其移置房子正中。死后用白布盖尸,鸣枪报丧,家属戴孝。死者儿子到懂办丧事人家跪地求助,被求者用白纸裹刀插地表示答应。接着备棺入殓,当天出殡。出殡时鸣枪,亲属袖带白布条在村口等候,棺椁跟送。到达墓地后,从死者子女开始,按亲疏、辈分列队绕穴一圈,依次在棺材上按手印,意为让死者牢记。棺木入穴,亲属每人铲土一把盖棺,后即离去,途中不得回头、停留。回家后,用树叶水洗手、拭目,换衣服,夜里邻居来作陪,吹打弹唱给主家驱邪解愁。第三天,家属给新坟垫土,丧事结束。
6.节庆
苗族节庆主要有春节、三月三。春节,俗称过年,苗族除夕杀猪、蒸山兰糯米饭,做年倮。下午在院内摆供品敬奉先祖。供品上掌雨伞。晚饭时,摆两席,一席敬先祖,一席合家吃用。初一零时鸣粉枪迎新春。早、中餐吃素。早餐后姑娘绣花,小伙读书写字。下午至翌日,各家烧香点炮,互相拜年。初二夜晚,每村由4~5位长者守夜,鸡叫,鸣粉枪打赤口,各家随之。天亮后,扫地倒垃圾送穷。三月三,也是苗族纪念邓、盘、李、赵、蒋五姓先祖的传统节日。是日,家家杀鸡抓鱼、蒸五色饭(用红林草、枫树叶、黄姜、茅草等分别榨汁将米染成红、黑、黄、蓝色,加白米分格蒸成),祭祀先祖,祈求平安。今五色饭已减为红、黄、蓝三色。
三色饭
7.礼仪禁忌
该县苗族礼仪与黎族相同。苗族忌吃狗肉,认为狗肉不干净,吃了易生病。
宗教信仰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普遍信神鬼和巫术。认为人畜患病或死亡是鬼神或巫术所害,要请道公、娘母作法查鬼、驱鬼或解禁。基督教传人后,有部分信奉基督教。据史料记载,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法国传教士开始在岭门圩兴建教堂传教。民国四年(1915年),苗民陈日光等到加积基督教会医院治病,受基督教影响,翌年在中平加铁、岭肚、白水、新村(今南茂)、水竹等苗村建立教堂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