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行政事实行为”?
律师解答: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能造成权益损害的三大特征。
相关法规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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