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意见》),组织高水平高校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人才。 苏州大学是江苏省4所入选高校之一 。
《意见》提出,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型学生培养。
《意见》明确, 选拔方式包括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支持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意见》从纳入免试认定、探索“订单”培养、组织专场招聘、支持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系列从教激励政策, 并从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经费支持、优配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人才培养统筹等方面,提出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各地、培养高校对计划实施给予的支持保障。
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有着优良的师范教育传统和基因,多年来在兴教育人的理念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此次入选是对我校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认可。学校将继续发挥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的优势和特色,着力加强高校、地方、基础教育学校三位一体的学习共同体、实践共同体的建设,织就传承与创新并重的苏州教师教育“双面绣”。
来源: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