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新手爸妈迎接宝宝到来后,便可向分娩机构提出《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为宝宝办理好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非常重要,关系孩子的一生,然而仍然避免不了有遗失或被盗等情况发生,那么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呢?西安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提醒:
如何补办:
什么情况下可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因遗失或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缺失的。
需要提供材料:
1.儿童父母的书面申请。儿童母亲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母亲无法提供申请者,由儿童父亲或其监护人或其他办理人提交书面申请。
2.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原件。西安本地主要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且复印件上加盖分娩医院行政公章如下:
(1)201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出具分娩医疗机构住院病例复印件,并加盖签发医院公章。
(2)201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出具原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签发机构专用章。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非新生儿母亲本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持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
根据陕卫基发[2001]124号文件规定:
1.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必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3.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4.领证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签字确认。
补办机构:
西安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天谷六路与云水一路交叉口东北40米。
咨询电话:029-81336523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