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就要奉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象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从他。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 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 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象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