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青岛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
一名女子酒驾名牌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剐蹭。
交警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是谁开的车,女子脱口而出是男朋友,而她身边的男子也承认了。
然而,出租车司机却立马拿出行车记录仪,视频中清晰地显示了女子从驾驶室出来。
证据确凿,女子索性承认,可她又狡辩道自己今天结婚高兴,所以喝了点酒。
她认为没造成出租车太大的损失,交警这是小题大做。
可是人证物证俱在,她犯错违规在先,交警严肃警告她配合调查。
谁知这时,女子突然躺到地上,声称自己怀孕5个月了,肚子疼得厉害。
在场的人目瞪口呆,一系列的谎言和“表演”让大家议论纷纷。
有的人愤怒表示女子为了逃避责任不择手段,也有的人怀疑出租车司机发现女子酒驾后故意碰瓷。
不管怎么样,在这场闹剧中,我们得到了深刻的启示。
首先,避免酒驾不仅是遵守交规更是尊重社会公德,是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或不公平待遇,我们都应该保持理智和冷静,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前不久,一段贵州高铁上的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切讨论。
事情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坐在这辆高铁列车上的一排相邻座位。
不久之后,一名女乘客上车,询问靠窗的女子可否让座。
女子当即拒绝,并以非常不友善的态度表示自己就想坐这,甚至嚣张地伸长了腿。
随后,女乘客放弃了争辩,而靠窗女子也在其他乘客的要求下勉强收腿。
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是女乘客突然摆出放肆的偷拍姿势。
她把镜头对准占座夫妻,随后便将视频发布到了社交媒体上。
这段视频在网上曝光后也引发了众多讨论,不管是对女乘客还是占座夫妻,都有不同的观点与态度。
一些网友认为女乘客偷拍是对他人的冒犯,破坏了夫妻关系。
一些网友认为,占座夫妻应该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承担责任。
事实上,双方的做法都欠妥,都该受到谴责。
俗话说,“善人者,人亦善之。”
就像物理学所言“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社会上“善的作用”也是相互的。
作为公民,我们理应遵守基本的公德心,善意待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前年5月,杭州市民周先生出门办事,把车停在了附近停车场。
下车离开的时候,他发现停车场花坛的绿化带护栏处有一个缺口。
嫌出口远,他就萌生了横穿绿化带的念头。
谁知他一边接听手机,一边走捷径,不小心摔倒在地。
周先生指出花坛内的窨井盖没盖好才会导致自己摔伤,而相关物业公司应该对此负责。
于是他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7000余元。
不出意外地,法院审理后判定物业公司无责。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周先生摔跤完全是由于自己非法通行,且行走匆忙、接听手机等一系列过失导致的。
周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明白自己的过错应该由自己承担后果。
任意踩踏草坪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又造成了自己的损失。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贪小便宜吃大亏”。
相信大家小时候都会被老师教育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其实就是对自己负责的意思。
任何捷径都有代价,任何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
社会是一个集体,生活在集体中的人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信息的迅速传播,各类不雅事件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
或是哪里的高铁上谁吵架了,谁乱脱鞋乱放脚了;
或是哪里的大街上谁撒泼打架了,公共场合出现过分亲密行为了……
不管事情大小,总会口口相传引发热议。
作为当事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作为旁观者,我们也不该只是看客身份,一笑而过。
而应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它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
社会问题需要很多东西的解决,需要道德,需要自觉。
百科上对于“公德”的定义为“有关社会公众的安宁和幸福的行为”。
可见它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值得深思的是,往往是个人的素质问题导致不遵守公德的行为,进而引发出社会问题。
李玫瑾在《心理抚养》中写到:
社会具有这样一种特性,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在其中,无论好事坏事,落在谁的头上都是不确定的,公德心不仅仅是为他人。
是啊,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遵守社会公德,不仅是为了照顾他人的感受,更是保护自己的尊严与生命财产安全。
一念之慈,万物皆善。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