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都民事律师-没领证能要回彩礼吗?
律师解答:
没领证能要回彩礼吗?
男女双方订婚但是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结婚时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是以男女双方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彩礼的价值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但是如果没领结婚证婚姻缔结不成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领证是事实婚姻吗?
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必须在1994年之前存在的才算。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进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本质上是不合法的,是违法婚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没领证还要给抚养费吗?
没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显然是需要支付的,没结婚虽然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但与子女的关系是成立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所以双方必须按照协商的情况来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诉讼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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