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问题,27日,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发布《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测评)工作的通知》指出,本学期小学一二年级学习成果测评和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期末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通知》指出,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和海口市中小学校教学实际,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业质量监测的有效性,根据《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校线上教学管理常规》《海南省中小学线上教研工作常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常规》相关文件精神,借鉴当前国内其他省、市关于调整中小学校期末考试工作的做法,报海口市教育局同意,就本学期全市中小学校期末考试和学习成果测评工作进行调整。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学习成果测评和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期末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通知》明确,根据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如果学生可以在下学期开学按时返校,则在开学第一周完成本学期小学一二年级学习成果测评和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期末考试工作。其中,小学安排在2023年2月16日;初中安排在2023年2月16日、17日;高中安排在2023年2月14日至17日。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将在2月13日提供试卷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应年级选择使用。
高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复习进度,自行安排考试时间。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强调,高三各学科备课组要研制有助于学生进行自我诊断的试题、试卷,提供详细的试题解析以促进学生复习备考的质量。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要求,各小学学校要根据《海口市小学一二年级学业质量测评指导意见(试行版)》的要求做好小学一二年级学习成果测评,并在测评后一个月内形成测评分析报告。下个学期该院和各区教研室(研训中心)将对测评分析报告进行抽查。
针对学生心理,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强调,各校要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及时发现和消除学生因考试时间推迟产生的不良情绪。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在保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利用好假期时间巩固本学期线上线下学习的知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学期。
来源:南国都市报(记者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