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可是让我领会到其中的意思了。
我们律师日常办理案件,有的时候对于委托人赋予同情心,觉得他们很可怜,其实他们还有非常可恨的地方。
为什么他们那么可怜?往往是他们身上存在严重的人格缺陷。有的人就是人类的xx 。他们有的人诚信度是没有的,律师对他们经济困难的处境赋予同情心 ,对律师费减收、缓收,他们不但不予以感激,反而作为言而无信的好机会;当律师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时候,他们就会毫无人格尊严会给你下跪!
那好吧,处于同情心给他们继续办理完毕吧。你还想以后他会履行委托代理合同中支付律师费?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就权当法律援助了。今后再有法律事务,我就不会有同情心了 。没有钱,就不会接手了。就是喊我老天爷我也不会再有同情心了。我今后不会对任何人有同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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