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月9日,全筑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其控股子公司全筑装饰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信息获悉,全筑装饰债权人安筑建材向法院递交了《破产清算申请书》。
2022年8月23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 0802 民初 1746 号《民事判决书》,就安筑建材与全筑装饰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决全筑装饰支付安筑建材约97.87万元。
因全筑装饰未履行该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款项支付义务,因此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2)皖 0802 执 2239 号。后经安筑建材调查发现,全筑装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全筑股份称,若法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全筑装饰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全筑股份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将导致其资产及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此外,受事件影响,全筑股份与丛中笑个人,此前签署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全筑装饰81.5%股权的重大资产交易,或将无法顺利进行,乃至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筑股份对全筑装饰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5.05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全筑股份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可能存在被债权人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还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内部资金往来形成全筑装饰对全筑股份的应付款项,净额约为3.41亿元,若全筑装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应付全筑股份的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事实上,这已不是全筑装饰第一次被债权人,提请破产重整。
2022年12月10日,全筑股份发布公告, 债权人南曜实业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以全筑装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其申请其破产清算。
2022年12月16日,全筑股份发布公告称,全筑装饰于近日向上市三中院,就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事项提出异议。
主要理由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筑装饰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91亿元、负债总额为57.59亿元、净资产为2.32亿元,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因此,全筑装饰尚不具备破产原因,不符合破产受理条件。
但截至2022年3季度末,全筑装饰的总资产41.63亿元,总负债44.74亿元,净资产-3.11亿元。2022年1-9月,全筑装饰营业收入5.98亿元,净利润-5.437亿元。
此外,全筑装饰对第一大客户恒大应收款项约27.2亿元。全筑装饰主营装饰装修业务,系恒大下游企业,受后者债务危机影响,全筑装饰遭遇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目前,全筑装饰仍在开拓业务、筹措资金。
全筑股份表示,全筑装饰为其主要承接恒大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装饰装修业务。近年来,全筑装饰在业务经营上受到了来自新冠疫情和下游房地产商暴雷的双重冲击,尤其是恒大地产作为全筑装饰的第一大客户,其债务危机对全筑装饰造成巨大影响,导致全筑装饰暂时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诉讼增多、风险增大。
对此,全筑股份已积极应对,于2022年9月1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剥离全筑装饰的预案,剥离完成后将实现全筑装饰的出表。同时,全筑装饰正在进行积极应对,通过诉讼维权等方式追讨应收款项,维护全筑装饰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全筑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日,全筑装饰未收到法院有关其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全筑装饰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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