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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即将到来的夏至,
炎热的气温正在持续升高。
连日来,
德检君在微博和一些本地的论坛上看到
有网友反映:蛇频繁出没,令人害怕。
近日,德庆县武垄镇栗村村委会凤合村的村民在山上发现一条大蟒蛇,村民几人合力将蛇捉住,随后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播植派出所报告。经测量,大蟒蛇长达3.3米,重60多斤,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最后,县公安森林派出所人员用车将大蟒蛇载到40多公里外的三叉顶自然保护区放生,回归自然。
公安森林派出所人员表示,蟒蛇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村民为了避免大蟒蛇对人畜带来伤害将其制服,并主动交由公安森林派出所放生,值得点赞。(来源:德庆县广播电视台)
德庆县是多树靠山县,周边分布了数十种蛇,大多数为无毒蛇。现进入了六月份,正是蛇外出活动觅食的时候。而且最近十分闷热,因此蛇的活动会较为频繁,加上南方湿润,很容易招来蛇这样的小动物进家门。
正当是让一些靠山的居民
提心吊胆防范蛇出没的时候,
有不法分子却看到了发财的机会……
案情简要
近日,德庆县检察院受理了一件〖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民警发现嫌疑人邓某某在街上收购野生动物,随后民警依法对邓某某住宅进行检查发现其家中有大量的蛇类野生动物,包括有疑似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据邓某某自己交待,在其家中发现的蛇类(蟒蛇1条,眼镜蛇5条)是自己到野外猎捕的,而其它蛇类是向本地农户收购而来。
经办案民警移送该批野生蛇类到肇庆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得出结果是:缅甸蟒1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滑鼠蛇8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环蛇2条(濒危物种),舟山眼镜蛇68条(易危物种),灰鼠蛇3条(易危物种),黑眉锦蛇1条。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的行为已触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因非法狩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屡见不鲜。检察官提醒大家: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非法狩猎不仅触犯法律,还让保护动物濒临灭绝。请大家要树立,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莫因贪图财利而做违法甚至犯罪的事。
来源:德庆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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