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计是人生的一种常态,但是“算计”这两个字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分清场合、选对对象。
我们可以在菜市场计较斤两,可以与同事计较工作的分配是否公平,但是,请记得别算计婚姻。
如果一段婚姻中充满了尔虞我诈,便没有必要把对方扯入婚姻,这样并非是爱,而是上辈子有仇此生来报。
文月在婚礼前两个月,退还了彩礼,结束了这段为期两年的感情。
作为准新娘的文月,为什么在这么紧要的关头与男朋友闹掰了呢?这还要从男朋友带她,去看两个人的婚房说起。
这套婚房是男朋友在婚前购买的,文月只是看了户型图,知道大概的位置,并没有实地去看过。
但文月对这套房子还是满意的,从精装到户型,都是她喜欢的风格。
可是直到两个人实地考察了这套房子,男朋友才告诉文月,这套房子写的是他母亲的名,这点真的出乎了文月的意料之外。
文月试探着问,那房贷也是你父母还吗?男朋友也如实相告:“我父母的退休金哪有那么多,这套房一个月要还5700元,老两口也不能不吃不喝呀,当然是我来还。”
听到这里文月沉默了,男友的工资一共才7000元,这她是清楚的知道的。如果付了这5700元的贷款,最后只剩1300元,养活他自己都费劲,那两个人的生活费,以后有了孩子的费用都要自己来承担吗?
退一步讲,如果这套房是两个人的,文月也心甘情愿地认了,但是关键是房子写的名字是婆婆的。
对于房子这件事,两个人是有商量过的。根据男友家的经济情况,文月提出买房的时候一起去,两家一起付首付,一家一半。
可是男友说不想压力这么大,再说结婚一般都是男方买房子,还是自家力所能及的买套适合的房子好。结果……
文月回家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不妥当。就和男友说,如果能把房本的名字改过来,改成男友的名字,两个人还是如期结婚,自己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如果不愿意改,那两个人就算了吧。
男友觉得婚期在即,文月不会如此冲动,就在文月给出的限期两天没给回复。结果,文月隔天就把6万彩礼,直接打回了男友的卡上。
也有朋友说,文月小题大做,一结婚就奔着离婚去。并且说,房子我没花钱就不需要有名字,好歹法律规定房贷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可以分割的。
但实际上呢,无论文月是否是小题大做,前提是,男友先算计文月的。
并且在21年就有一则新闻报道:上海有一位结婚五年的女人,婚后她老公的工资还自己婚前房的房贷,女人的工资养家。
婚后第五年,男人提出离婚。女人起诉分割婚后五年内所还房贷的一半和房子的增值部分,结果女人败诉,一分钱都没分到,这就等同于说女人在婚内白养了男人五年。
原来,男人在结婚前一个月就把房子过户给他父母,婚后男人都是蚂蚁搬家式的给他父母现金。而房贷则是从他父母的养老金卡里还的款。
法庭上,男人和女人都说,自己的工资用于养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又都拿不出证据,结果不出意外的,女人一分钱都没有分到。
婚前发现男人算计你的时候,果断离开也算是一件好事。毕竟习惯于算计婚内伴侣的人,并不会仅仅只在一件事上算计。
类似于文月遇到的这种情况,快刀斩乱麻是一种选择方式,如果两个人感情还不错,迫于父母的问题造成了如此局面,也可以找律师拟定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在里面清晰的标明,由谁还贷款,还多少,能力范围下还有多少可用于生活的费用;共同生活中,各种开支的承担者。
并可以在一段时间,一二年或是有重大生活方式改变时,做上一份补充协议。当然,要在律师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可话说回来,如果婚姻内的双方都是比较理性、淡漠的人,如此操作尚可。但是倘若有一方崇尚感情,这样的行为,对婚姻的伤害就很大,会被看作对感情的亵渎。
当然,如此操作是否有漏洞,也需要有时间来检验。有的人善于伪装,精于算计,他在各种情况下都会制造出对自己最有利的条件,与这样的人走在一起才是最可怕的。
我所知道的有这样的一对,女方是婚后才知道这一切的。也是同文月未婚夫一样,房子写了公婆的名字,婚后男方的大部分工资都用来还贷款。
更可怕的是,这个男人婚房首付的钱,也是东拼西凑管别人借来的,这部分钱也要他逐步去还。
美好、健康的婚姻,需要夫妻二人的共同维系。能够走入同一段婚姻中的两个人,是命运共同体。
如果还没有未走入婚姻,便开始一味地算计对方,不但自己心累疲惫,还会把对方越推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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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感谢你,可以看到我!
【文|唯唯安:笔有温度、为情发声,一个热爱文字的不典型写作者,邀请你共同感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