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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几分钟就可以吃到的一碗自热食品,小心因食用不当而产生炸锅等危险情况发生。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就此发布消费提示。
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有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在食用自热食品前,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
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操作。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加热时,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最好放置在隔热垫上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以防再次发生反应。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
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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