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中,1947年出生于江西南昌。现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书法与绘画比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美术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谈书法创作
■邱振中
●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既要有传统中核心的东西,又要有传统中没有的东西。当然,要在作品中感受到“传统中核心的东西”和“传统中所没有的东西”,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接续传统风格的书法作品沿用了经典作品中的很多东西,所以它注定是在传统基础上的变化,是一种渐变;但是,它毕竟包含了一种变化——表面上的变化不用去讨论,如果有实质性的变化,它是什么?它是作品时空特征、运动特征的变化。
例如,字的排布是一般创作中处理的一个重点,但单元空间的形状和关系是更基本的问题;又如笔法,人们对此已经有各种归纳和分析,但毛笔各种可能的运动方式及其运用,是比学习、模仿传统笔法更基本的问题。
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的发掘、想象、突破,是更基本的、也是更重要的贡献。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甚至还涉及传统风格书法创作的意义问题——如果在这些方面已经不存在突破已有框架,作出新的贡献的可能性,那么值不值得往这个领域投入——有人甚至投入毕生的精力,便是个疑问。爱好是另一回事。
●草书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说熟练。书法史上,所谓“日书万字”的人不在少数,如赵孟頫,但这种熟练与草书所要求的熟练是两回事。赵孟頫并不会写草书。《非草书》里所说的“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倒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获得草书书写能力的艰辛。草书要求的,是极端的熟练,是即兴地创造精彩的运动、线质与空间。
●草书在流畅而迅速的书写中,同时要处理好线条的质感、力度,以及空间的情调和连接。其他字体多少能凭靠记忆来处理结构,但狂草无法依靠记忆,一切都必须随机处置。我们甚至可以说,草书和其他书体所要求的是两种不同的才能。
●书法与其他艺术一样,杰作的产生,就视觉层面而言,不外依靠两种东西:严格的技术训练和对所把握的技术的出色运用。我们可以在三分基础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也可以在八分基础上竭尽全力。我想,我愿意花上较长的时间去做填平谷底的工作。
书法的创作,特别是草书,它对技术的把握,几乎要求达到本能的程度。基盘垫高一分,出现真正的艺术作品的概率肯定要高。人们所未感觉到的东西,对于他来说不存在;处于人们感觉水平之上的东西,他只能把它拉到自己的感觉水平上来认识。因此,在我们自己的感觉之外,必然存在一个更高水平的作品的世界。
●书法的高境界,是在随意——看似不经意的书写中,融会了技巧、想象力、作者精神生活、传统所凝聚的某些审美要素等成就的一种东西。
“随意的书写”是必要的,因为不打开感觉的闸门,书写不可能与主体充分交融,然而这必须是在极为严格的训练之后的“随意”。
这种训练的严格性是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同时对笔法、空间的准确控制必须与精神生活经过长期的、反复的磨合,这时的“随意书写”才可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