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了《深圳市2023年环境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名单》,名单共有银行、保险、公募、私募等161家金融机构。
根据公示信息,相关机构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关规定对外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
据悉,这也是深圳在全国推出首部绿色金融条例后,首次推出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名单。
名单显示,161家金融机构包括在深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的银行28家,包括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微众银行、深圳农商行和华商银行等5家总行机构和23家银行在深分行机构;资产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8家,包括6家保险机构和2家信托机构;在深圳市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10家,除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外,包括中国平安保险、国银金融租赁、富银融资租赁、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等。
银行、保险、信托机构名单
此外,还包括24家资产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公募基金,以及93家资产管理规模5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
2020年末,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通过运用特区立法权,在绿色金融立法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其中包括强制部分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在此基础上,深圳制订了《指引》。《指引》要求,金融机构要从战略、治理、风险管理多领域披露机构内部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绿色投融资业务活动数据、绿色投融资活动环境效益、非绿资产环境影响等指标纳入披露范围,从定性及定量两个维度展现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与机遇的管理应对。
截至2023年3月末,深圳绿色信贷余额6728亿元,较年初增长45.6%。2022年,四大国有行深圳分行均披露了2021年环境信息。各大行表示,将严格按照《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等制度执行,严禁“洗绿”现象,确保绿色信贷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记者 于晗
编辑 李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