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多大年龄可以结婚
新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我国1950年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次修订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议将男女的结婚年龄统一为一个标准,或均为二十二周岁,或均为二十周岁。
二、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的表现形式
1、通过欺骗、弄虚做假等手段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
2、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三、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效力
1、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适用无效婚姻的规定。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婚姻当事人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请求权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未到法定婚龄之前提出,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2、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与1日以后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婚姻无效,按同居关系处理。
从建国之初到现在,虽然对结婚年龄有过修改,但是当前的结婚年龄要求还是与之前是一样的。不过这个年龄却有一定的针对性,一般港澳台同胞在当地登记结婚,并不受这个年龄的限制。而在内地,如果是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在当地对结婚年龄有单行规定的时候,那么也是可以按照当地的年龄规定来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