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在2019年3月底前全部整合到市场监管局,由于编制限制,县区级原食药局机关人员,短时期内无法直接成为公务员。食药局机关和执法监察人员,目前基本上都是参公管理的单位,其人员也是参公管理人员。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食药局和质监局、工商局整合成立新的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是政府组织部门,是公务员单位,而整合而来的食药局、质监局是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如果行政编制充足,这些局机关的参公人员,都会直接转为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但是,县区一级的行政编制少之又少,处于十分紧缺的状态。机构改革过程中整合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人员又多,要想全部置换过来,是不可能的。
国家又不允许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增加人员和编制,因此,在行政编制不增加,行政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有以下三种处置方法:
1、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机关人员根据职能,一起整合到新的市场监管局机关,原来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商局机关人员,继续使用行政编制,其他整合过来的人员,继续使用事业编制,出现同一机关两种编制的临时性现象。机构改革都有一至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存在人员超编、混岗混编、领导超职数等现象,在过渡期内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予以解决。
2、以原工商局及部分质监局、食药局人员,组成新的市场监管局机关,使用原来工商局的行政编制,其他按职能划分到下属事业机构。
3、成立新的市场监管局,下设质监局、食药局等事业机构,监管局为行政,食药局是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不变。
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原则是参照部委改革进行政府部门设置,但可以根据各省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机动调整,鉴于基层行政编制紧缺,以上三种改革措施都有可能出现,也可能在不同地方采取不同措施。改革是阵痛,肯定会牵扯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难免的,是改革的一部分。